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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赡养纠纷巧化解 亲情重续暖桑榆

2026/10/15 4.8k 阅读 296 点赞

近日,沙县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家庭内部矛盾,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一桩“家务事”难倒一家人

2026年9月的一天上午,高桥司法所迎来两位特殊的求助者。女儿张某依(化名)搀扶着步履蹒跚的八旬老母亲张某(化名),缓缓走进调解室。老人头发花白、身形消瘦,刚落座便红了眼眶。经了解,张老太育有一女四子:女儿张某依,长子张某甲、次子张某乙、三子张某丙、幼子张某丁。

两年前,老人意外摔倒,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目前在养老院接受照料。前期已产生护理、医疗等费用近2万元,后续每月还需3000元护理费,自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养老开支分摊问题成为家庭难题,特别是次子张某乙早年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心生隔阂,不愿承担赡养费用,这让几个兄弟姐妹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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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面对面”解开心中结

初次沟通时,张某乙坦言:“早年母亲特别偏心,这钱我不出。”多年积压的心结借着赡养问题集中爆发。其余兄弟姐妹难以认同,认为母亲年事已高,不应再翻陈年旧账。双方言语交锋,矛盾逐步升级,一家人从原本尚可坐下来协商,变为一碰面就容易起争执,赡养事宜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老人的事拖不得,亲情更不能就此冷落。”接到诉求后,司法所第一时间将该纠纷纳入调解工作计划。工作人员先行入村走访村干部,全面摸清家庭背景,分别约谈各位子女,细致倾听每个人的难处与诉求。

其中,张某乙抵触情绪较强,起初不愿参与当面调解。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引导张某乙回望父母养育历程,感念抚育之恩;同时向其讲明其余兄弟姐妹长期承担老人养老、医疗开支的现实压力。调解员耐心倾听张某乙的想法,体谅其家庭实际困难,劝导他结合自身经济条件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主动修复母子、手足亲情。经过劝解,工作人员的话语深深触动张某乙。他沉默许久,眼圈泛红,对立心态逐步消解,最终同意试着坐下来协商,这场“面对面”调解得以顺利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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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法治课”理清“一本账”

情理疏导之外,法律底线同样讲清楚。调解现场,工作人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并非可自由选择。无论早年家庭是否存在矛盾、兄弟姐妹之间有何过节,赡养义务都不能减免。一旦诉讼至法院,输掉的不只是官司,更是割舍不断的骨肉亲情。

一番释法明理,让张某乙深受触动,他看向一旁的老母亲与兄姐,低声坦言:“是我钻牛角尖了。”

一份“调解书”守护“一家情”

情理相通、法理明晰。在高桥司法所主持调解下,五名子女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在养老院期间产生的全部养老费用,由五名子女平均分摊;同时约定子女轮流探望照料老人。协议签署当日,张某乙主动上前为母亲整理衣领。老人默默抹着眼泪,从僵持对立的调解现场,到亲情回暖的家庭温情,高桥司法所通过耐心调解,不仅促成调解协议落地,更守护了八旬老人安稳晚年,修复破碎的家庭亲情,夯实基层平安根基。

赡养纠纷看似普通“家务事”,其实一头连着民生温度,一头牵着基层平安。沙县区司法局持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关口前移,坚持以情理化解心结、以法律定分止争,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处置在基层,让更多老年群众安享温暖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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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