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局落实省、市文件政策要求,加强对低保、特困等困难对象巡访关爱服务,深入走访摸排低保、特困人员是否存在因疫情造成的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印发《关于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领导干部分片挂包、工作人员分点挂包的工作机制,夯实疫情防控组织保障。
二是定期入户巡访,保障基本生活。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结合低保提标及“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组织动员基层民政干部、村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困难群众巡访探访力度。截至目前,普遍走访+重点巡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1.66万人次 ,开展困难群众慰问约1100余人,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物资1720份,口罩、消毒水等防疫1.54万个(瓶),帮助解决购药、家政等问题125次。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大救助力度。以提高救助时效为目标,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简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对新审批通过的救助对象,加强协调,特事特办,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关注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对8名受疫情影响致困人员11850元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