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提高社会团体法人内部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团体自身健康有序发展。
一要全面梳理整改。引导社会团体严格对照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等20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要加大查处力度。我局将结合开展年报工作等,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对发现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要营造良好环境。我局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和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继续顶风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以及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负面典型,进一步营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环境。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建立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各社会团体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