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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5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2026/06/23 1.3w 阅读 493 点赞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5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时间:2026-06-23 16:15
被处理人:黄某森

籍贯:福建大田

性别:

身份证号:350****1217

  经查,被处理人黄某森因个人原因于20266月15日提出书面申请,中止履行福建省公费师范生相关协议

  鉴于被处理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2021年签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理人处理决定如下: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三明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福建师范大学的公费教育费用为7840元/年·生,大学4年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合计为7840元*4=31360

请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三明市教育局缴纳所有费用合计31360元,超出时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处理。

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三明市教育局

账号:1404048309022059954

开户行:工商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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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