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5年10月14日至12月14日,省委巡视二组对三明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6年1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委及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二是从严从实抓整改。建立推进巡视整改“432”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2轮次重点跟踪督促,下发整改跟踪督促单、提醒函、有关情况通报,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三是注重效果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机制。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争”行动、持续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新成效。
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一是带头研究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结合落实“一周一碰头”工作制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带头督促落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头落实“四下基层”等制度,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带头压实责任。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持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集体监督谈话,以上率下传导整改压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统筹绿色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方面
1.出台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方案,规范护林员日常巡护、事件上报管理。全市设市县乡村四级林长4493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73个,省上通报肯定三明深化林改经验做法。
2.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醒的函》,召开“林长+”整改工作联席会、专题会等12次,开展督促指导5次。60宗林业违法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未新增疫区县。
3.签订2026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对4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4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4.推动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落实省级竹产业专项补助资金,新签约竹制品精深加工项目8个,建成投产竹产业重点项目9个。
5.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策划“三明过年·马上有福”等主题营销活动超500场。2025年,旅游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全省第4。2026年一季度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总花费实现正增长。
6.依托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林业碳票、农业碳票注册登记管理系统,推进林业碳票跨区域交易。2026年新开发林业碳票碳减排量1.1万吨,新增交易2.4万吨、金额59万元。新开发农业碳票碳减排量2000吨、交易金额3万元。
7.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加快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3个应完工未完工项目已全部完工,1个应开工未开工项目已开工。
8.申请获批2026年省级资金、国家级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展示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质。全市341处革命旧址中采取互动性、体验式展示占比21.99%,提升7.62个百分点。88处革命旧址已全部列入保护范围。
9.加强与中共党史出版社沟通对接,加快市本级及宁化等5个县地方党史二卷编纂出版进度。市本级、泰宁县、宁化县已完成编纂出版;明溪县、将乐县、建宁县计划2027年上半年完成编纂出版。
10.深入挖掘三明红色文化资源,推动更多红色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在中央媒体刊发。撰写《红色思政铸强育人之魂》理论文章,在中宣部主管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刊发。
(二)关于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质效仍需提升问题整改方面
11.谋划完善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全覆盖事项。已组织相关县(区)成立工作专班。
12.印发沪明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对口合作重点项目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共建园区项目落地等任务。今年来,新增6个5亿元以上签约项目开工,新增4个5亿元以上项目投产,8个亿元以上沪明对口合作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13.制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通知》,推进产业飞地、产业协作。今年来,泉明山海协作新增协作项目63个,累计协作项目中新兴产业项目占比27.9%。
14.参照省“十五五”指标体系,总结评估“十四五”指标执行情况,科学设置“十五五”规划24项指标,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已正式发布。
15.抓实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全市一产、二产、三产稳步增长,一季度GDP总量占全省比重5.5%,比2025年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1-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16.完善工资性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政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农户增收。1-6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9%。
17.合理确定举债规模,持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202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定限额内。积极向上申请再融资债券,有效缓解偿债压力。
18.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持续加大R&D经费投入,加快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
19.培育壮大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出台《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通知》,实施省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82个,对接引进民企项目74个。1-6月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的比例提升2.44个百分点。
20.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印发《三明市重点企业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制定培育服务手册,完善“一企一档”管理。20家符合申报国家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企业进入培育储备库,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由126家增至171家、占全省11.38%。
21.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围绕数字产品制造业等领域积极谋划储备数字经济招商项目。今年来,培育新增34家企业纳入省数据企业培育库。推动沙县小吃供应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入网服务小吃门店从4110家增加至1.13万家。
22.印发《三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6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化2026年市直单位挂钩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亲清夜话·政企恳谈”“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协调解决企业需求531项。2026年省市重点项目中民营主体投资项目数从2024年173个提升至222个、总投资从2024年628.8亿元增加至881亿元。
23.安排专人全程指导潜力企业申报工作,争取更多企业进入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实施重点企业倍增计划,梳理指导31家民营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民营百强企业零突破。
24.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户口迁出人口同比减少,人口外流规模收窄。精准扶持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数量降幅明显收窄。
25.围绕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持续做优特色农业、做强工业经济、做大现代服务业。一季度,明溪、清流、泰宁3个县GDP总量分别同比增长2.5%、4.6%、2.1%。1-6月,明溪、清流、泰宁、建宁4个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94%、3.63%、3.26%、0.23%。
26.推进城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面补齐设施短板,完成8.5公里堤防主体工程建设。
27.推进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内涝防治和提升排水应急能力,对4个排水能力不足片区进行整治,重点区域积水点全面消除。
28.“一企一策”做好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企业整改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亏损企业已全面完成减亏。
29.强化国企融资风险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市属国企和开发区国有企业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偿息压力持续减轻。
(三)关于改革助力民生事业、开发区等领域发展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方面
30.深化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合作,持续推进新一轮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保基金市域外支出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县域就诊率、县域内基层就诊率、县域内住院量等指标均已达到省、市规划设定目标。
31.统筹优化教师编制资源配置,探索小班化教学改革试点,全市159所中小学已全部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规范招生行为,防止“掐尖”抢生源。
32.整合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资源,按照“关停并转”四个一批分类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全市乡镇敬老院运营占比和入住率持续提升,2025年度省对市养老服务领域绩效考核指标排名全省第6位。
33.进一步理顺市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撤销三元区园区服务工作专班,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园区经济加快发展。
34.加强项目入园审核,将工业用地亩均税收纳入履约监管协议,提升园区综合发展质效,2025年度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比增29.44%,三明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实现进位。
35.加大园区现有闲置厂房招商力度,先后引进厦门固纳固态电解质制造及研发、年产3万吨氟硅产业等项目落地,厂房闲置率持续降低。
36.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等改革,2025年度我市“政务服务效能”指标排名上升至全省第6位。
37.开展2026年政策措施网上交叉抽查,及时废止或修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印发《三明市2026年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关于防范重大风险还有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方面
38.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冷库专项治理等,今年来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明确市工信局作为省属煤矿等煤矿安全监管主体,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39.优化林事、农事用火审批流程,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今年来全市森林火情同比下降51%,未酿成森林火灾。
40.压实全市融媒体安全播出责任,定期分析安全播出形势,梳理复盘安全播出事故案例,汲取播出事故经验教训,提高安全刊播技术保障能力,今年来我市未发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
41.严格落实“三审”制,建立信息台账并联动更新,全面排查清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报道信息。
42.压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宗教事务治理相关工作。
(五)关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方面
43.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分析政治生态状况,审议通过《关于三明市政治生态分析情况的报告》。
44.制定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定期谈话年度计划,市委主要领导对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织“一把手”开展集体监督谈话,并不定期开展及时监督谈话,实现监督谈话全覆盖。
45.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摄制《缺席者说·“围猎”》《缺席者说·“崩塌”》警示片,编印《忏悔录》3000册,全市接受各类警示教育30万余人次。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持续严查顶风违规吃喝等问题。
46.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党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已制定《202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
47.出台《三明市四套班子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八条措施》,严格落实车辆集中停放、司勤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实行随机调度派遣车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48.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并进行调查处理。出台《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工作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政策规定提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
49.健全问题线索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跟踪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件的办理进度,定期召开超期件办理调度会,市本级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占比逐步下降。
50.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用好“两类案件必查必审”机制,延伸挖掘高质量问题线索,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处置专题培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5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违法犯罪情况集中核查处置和问题专项治理,党员违法犯罪未受处理处分人员已按有关规定全部处理到位。
52.动态监测超期未办结案件办理进度,加强分析研判,超期未结案件数明显下降。
53.制定《关于探索派驻(派出)机构相对集中办公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的实施方案》,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做实做细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派驻机构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持续提升。对自主发现问题线索数为零的派驻机构进行督促,目前均已有自主发现问题线索。
54.督促派驻机构对案件查办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开展实战实训练兵,不断提升派驻(派出)机构履职水平。
55.通过催缴告知、法律诉讼等方式,依法分类催缴国有资产出租租金,目前已通过现金收回或启动司法程序完成追缴。健全相关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招租、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等流程,杜绝程序漏洞。
56.出台《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各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核查未上缴财政部门的租金收入情况,应缴租金已全部完成上缴。
57.对市属国企违规直接指定问题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和追责问责。修订《三明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指导意见》,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评审专家选取、开标评标定标等各环节操作。
58.对相关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明招暗定等问题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9.对相关项目投标报价异常问题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0.对相关项目招标文件设定倾向性条款及涉嫌围标串标问题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1.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用好用活“三同步两清单”“两横两纵”工作机制,建立并动态更新职能部门移送线索台账,加强分析指导,8个牵头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均有成案。
62.聚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用好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动、联合办案等机制,推动大数据赋能线索排查,2025年市本级养老服务等3个领域专项整治和2件实事均有立案件。
63.聚焦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挂钩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会商研判、进行指导帮扶,市级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成案率明显提高。
64.全面核查全市法院系统未清理执行案款和未清退诉讼费,未清理执行案款已分类处置完毕,未清退诉讼费已全额清退。出台《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若干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发放案款,执行案款平均发放时长同比减少10.3天。
65.全面核查全市公安机关未退还保证金、暂扣款,按照“一案一策、一人一档”的要求,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未退还保证金、暂扣款已全部核查整改到位。
66.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严格统计数据审核查询和实地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67.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大数据筛查、实地走访、定向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问责,“四风”问题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68.对相关市属园区管委会违规接待问题进行核查,违规接待费用已完成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9.出台《关于做好2026年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指定专人做好领导接访记录、形成台账,对领导批示信访事项定期跟踪办理情况。
70.印发《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重申“四下基层”制度的通知》,市领导深入一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市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今年开展联谊交友活动103人次。
71.全面排查2023年至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记录,及时纠正执法检查过程中的作风不实等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制定《三明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体系方案》,严格执行执法记录“填报、初审、复核、归档”四级审核流程,每月从执法平台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执法记录。
(六)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72.严格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对违反相关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73.出台《关于深入实施“红色领航薪火相传”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工程的若干措施》,从选育管用各方面加强年轻干部全链条培养。
74.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全链条机制,推动党外干部按规定配备到位。
75.印发《关于表彰三明市“四领一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先进个人100人,其中科级及以下占84%。
76.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十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监督重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纪委在行动”专项治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干部。督促市城发集团针对相关问题,抓好案后整改,并完成2025年度绩效差异化分配,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等,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77.修订完善《三明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建立管理台账,避免短期内频繁调整干部。
78.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挂职和借调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发现4家单位存在违规挂职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
79.常态化举办“四季看变化、院士三明行”“双招双引”智库专家三明行等活动,已构建“一县一链一团”产业融合工作格局,通过智库专家联系项目落地转化提升至22个。出台《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6-2029)》《2026年三明市重点人才项目引育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80.对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逐一核查,目前已分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在社团违规兼职人员进行梳理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已按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全部完成整改。
81.对个别干部党员身份存疑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党员存在身份存疑和档案关键信息涂改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2.下发工作提示,重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
83.按照《“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拟颁发的1527枚纪念章获得者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定期“回头看”核查协审机制,根据有关规定收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党员的纪念章。
84.修订完善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办法,加强对村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85.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一村一策”制定方案,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均已完成党员发展计划。
86.针对进度滞后的13个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督查,逐个分析指导,推动13个滞后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9个已完成建设。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抓好常态化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扛牢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抓到底推进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压茬推进,确保按期销号、全面整改。二是持续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症结上、根源上、体制机制上研究对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提升。三是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巡视整改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3694;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66号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mswb0598@163.com。
中共三明市委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