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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之窗

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2022/02/24 1.1k 阅读 340 点赞
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2-02-24 15: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三明市康复疗养院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康复疗养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福建华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华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枞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胤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为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消防设施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664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02  24 083000秒至2022 03  01170000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装入密封袋,盖上公章并注明“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3  07 09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

7.2.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康复疗养院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

电子邮箱:/

电话: 0598-7991359,传真:/

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   ,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8-8228858,传真:/

联系人: 小戴、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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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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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