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我市共争取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993.6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54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450.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项目,截止2022年5月31日已支出2341.94万元,结余651.66万元,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拨入中央补助资金41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30.6万元,已使用1793.62万元,结余536.98万元。
(1)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共拨入165.3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低保老年人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完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共拨入13万元,已使用9.88万元,结余3.12万元.其中宁化结余0.28万元、将乐结余0.84万元,因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已死亡,造成资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沙县结余1万元、建宁结余1万元,因2021年无符合条件人员,造成资金结余。
(3)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共拨入1100万元,已使用861.18万元,结余238.82万元。其中宁化结余48.82万元、将乐结余30万元,因项目未竣工验收,待工程验收后支付余款;沙县结余60万元,由于疫情等原因镇头村、高砂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未进行结算审核,待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款项;建宁结余100万元,里心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将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
(4)适老化改造共拨入67.8万元,已使用64.24万元,结余3.56万元。其中宁化结余0.06万元、永安 3.5万元,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
(5)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服务项目共拨入411.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结余,用于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6)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共拨入281.63万元,对24家养老机构进行床位运营补助,全部补助到位,无结余。
(7)养老事业省级补助共拨入291万元,已支出69.02万元,结余221.98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179.98万元,用于老年康复辅助器具储备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前期筹备阶段,将按进度支付;明溪结余17万元,拟于近期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安装监控、老年人反诈宣传、长者食堂助餐点补助、五星级幸福院补助等项目;宁化结余15万元,用于湖村敬老院补助5万元,泉上幸福院补助10万元,乡镇还未提出用款申请;泰宁结余5万元,用于补助大布村幸福院建设,资金尚未拨付;永安结余5万元,目前正在支付申请中。
(8)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拨入419万元,已执行349.5万元,结余69.5万元。其中三元结余45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未完工;宁化县结余24.5万元,留存用于对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敬老院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等方面奖补支出。
二、儿童福利项目:拨入中央补助资金62万元,已支出42.94万元,结余19.06万元。
(1)孤儿助学金项目拨入31万元,已支出30.34万元,宁化县结余0.66万元,将于6月全部完成发放。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拨入31万元, 已支出12.6万元,结余18.4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万元、宁化结余3.36万元、沙县结余2.3万元、将乐结余1.47万元、泰宁结余1.5万元、建宁结余1万元、永安结余0.44万元,由于疫情原因,项目进展缓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及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建设培训延迟,结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三、残疾人福利项目:拨入中央补助资金20万元,全部补助给宁化县,未使用,计划于8月份签订2022年疾人照护服务老服务合同并支付款项。
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拨入中央补助资金4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5万元,已支出51.38万元,结余75.62万元。
(1)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补助宁化县42万元,未使用,计划于7月份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
(2)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项目:拨入85万元,已支出51.38万元,结余33.6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13.62万元,已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评估项目和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服务项目,尾款于年底支付;明溪结余20万元,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拟于近期拨给中标的社工机构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社工示范站项目。
五、援建对口帮扶专项项目:拨入省级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将乐县光明镇际下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工程,全部支出,无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