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年报信息中如实完整填报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内部制度、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党建等事项,重点披露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通过年报制度,发现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整改,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全市已完成2321家社会组织年报工作。
全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未依法履行年报等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本级92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5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示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加大对社会组织财务专项审计力度,重点审计单位履行规定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守财经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共争取资金7.8万元,对27家社会组织进行换届、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登记财务审计。结合“双随机”检查,抽查20家社会组织财务状况。
全面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打击,实现对非法社会组织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治理效果,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今年来,全市共收到投诉举报线索15条,已开展实地调查15家,劝散7家,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整治效果。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对“僵尸型”社会组织实行分类处置,引导5家社会组织进行换届并开展活动,引导3家社会组织主动注销,依法给予27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做到“复活一批、注销一批、撤销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