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人〔2021〕259号
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和管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名师名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教人〔2021〕1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属学校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直属学校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
二、考核材料时间界定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详见《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四、考核要求
(一)考评对象提交《三明市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申报花名册》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教人〔2021〕151号)的附件2、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并组织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对考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4)公示考评对象业绩,于2022年1月7日前完成。电子版发送三明市教育学院培训处,邮箱:smjyxypxc@163.com ,联系电话:8282185,联系人:罗淑芳
(二)实地考核工作由三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成立名师名校长考核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评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三)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评结果对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一学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公示考评结果。
五、考核工作小组
(一)总协调
组长:黄茂锋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邓小和 三明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林启福 三明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宜韬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二)分组安排
1.第一组:高中、中职组
组 员:吴健、黄耐明、林昭查
2.第二组:初中组
组 员:黄和悦、王红宝、罗淑芳
3.第三组:小学、幼儿园组
组员:罗柏生、张泉清、苏菊
(三)入校实地考察时间
2021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具体入校时间由各组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全市遴选出在“教育教学”“教研创新”“示范引领”等年度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有特色、有创新且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作为优秀案例推广。
(二)考核工作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附件:三明市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申报花名册
三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