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2023〕5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三明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教育系统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篇章贡献教育力量。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持续举办暑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等,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热潮,着力深化理论武装。〔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组织部,各县(市、区)教育局〕
2.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力争2023年底前80%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机关党委和18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样板学校的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示范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工作,挖掘更具有教育特色的一批党建服务品牌。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持续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维护办学秩序。〔责任单位:教育工委组织部,发展规划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3.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多形式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纠治“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中秋、国庆、寒暑假等关键节点,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持续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正风肃纪。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年度述责述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等,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单位:教育工委组织部、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各县(市、区)教育局〕
4.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盘考虑教育系统干部实绩及基本情况,从有利于事业发展、培养锻炼干部、改善队伍结构出发,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实施教育管理人才优选培育工程,结合名师名校长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双培养”机制等,发现并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形成优秀年轻校长、优秀年轻校长后备干部、教育管理人才优选培育对象三级人才梯队。探索校长职级聘任制改革,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开展试点。〔责任单位:教育工委组织部、人事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5.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工作部署。规范全市学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导向正确。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加强教材教辅、课外读物管理。提升教育系统舆情管控能力。开展国家安全、反恐、反邪教、反诈骗、预防毒品等宣传教育。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安全科、装备站,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聚焦教学质量,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6.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制定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公办率巩固在69%以上,普惠率巩固在97%以上。持续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评估,改善乡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深化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试点工作,强化农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薄弱幼儿园精准帮扶,提升乡村学前教育办学水平。统筹规划各级示范幼儿园达标创建与动态管理,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园6所。深化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培育建设和省、市级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总结提炼改革发展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初教科、发展规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7.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增遴选20所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成员学校,形成“G20+”格局,探索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推进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新增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10所,新增市级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10所。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51-55人临界大班额占比控制在10%以内。强化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培育建设,做好省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遴选推荐和迎接省级评估认定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开展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提高初中教学质量,力争中考成绩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初教科、中教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8.推动普通高中育人多样化发展。以特色多样为发展方向,深化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特色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专项视导,深化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建设,突出“教与学方式变革”,举办第三期“改革月活动”,凝练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建宁一中、明溪一中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尤溪一中、将乐一中分别努力通过省示范性高中、一级达标高中省级评估验收。加强新高考研究,组织毕业班教学视导,持续抓好优生培养工作,争取高考再创佳绩。〔责任单位:中教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9.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力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年底前有80%以上学校办学条件的重点检测指标达标。优化中职学校专业布局结构,力争福建水院、三明农校、三明林校等3所院校和9所学校12个纳入省培育的“高水平专业群”,通过省“双高”建设中期验收。完善市县“职业教育中心”机构,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组建成立职业院校“纵向”联盟,深入探索“职普融通”办学改革和分类分层教学改革,编撰《蓬勃发展中的三明职业教育》。〔责任单位:高职成科,三明学院、三明教育学院,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10.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落实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支持三明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围绕省市产业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等教育基础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扩大高等教育开放合作,推动厦门大学对口支援三明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与三明学院合作。推动三明市人民政府与三明学院签订市校共建协议,有效发挥高校智库作用。〔责任单位:高职成科,各高校〕
11.促进特殊教育内涵提升。建立健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一人一案”教育安置,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9%以上,对因残疾不能到校上课学生持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落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定期组织特殊教育专题教研研训活动,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研究,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责任单位:初教科、人事科,市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12.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持续深化学校民族教育进一步办好列东中学西藏班。办好群众性终身学习活动,重点办好“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等重要活动,培育一批终身学习典型,采取灵活措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终身学习,推出更多的国家级、省级“百姓学习之星”。打造一批终身教育项目品牌,继续指导、建设一批省级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再新创建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精品开放课程。〔责任单位: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三明教育学院,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聚力培根铸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3.加快构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落实三明市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依托全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协同中心,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举办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开展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集体备课,深化高校与中小学思政共建活动,评选一批市级思政示范课,晒一批思政“金课”。打造红色思政品牌。〔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14.推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持续抓好学生体质健康“54321”管理措施,开展一校一特色的阳光体育运动。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举办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体质健康标准达标“1+N”运动会等特色活动,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稳妥做好全市2200间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和30所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两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推进美育实践,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合唱、舞蹈、器乐展演比赛活动。加快推进音乐、美术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15.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省级“红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创新区”建设,开发全市研学课程和精品线路。一体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举办全市劳动教育周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充分挖掘地方课程资源,开发劳动教育校本教材。与上海合作建设校外合作平台。提升全市学校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建设,举办全市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开展一体化教研活动,举办考前心理辅导公益巡回讲座,逐步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入户家访等制度,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人事科,市综合实践学校,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16.提升语言文字和国防教育工作水平。做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高中、中职学生军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学龄段国防教育内容,提高国防教育质量。做好征兵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第26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做好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福建省启动仪式承办工作,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语言文字课题研究。开展“书香墨香校园”等新时代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依法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举办中国诗词大会三明赛区选手选拔活动。〔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17.统筹做好新阶段校园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进一步完善学校疫情防控方案,调整优化学校管理措施,加强师生日常健康教育及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就医绿色通道,动态储备防疫物资,强化校医队伍建设,科学佩戴口罩,推进疫苗接种,做好心理健康服务,有效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各科室,各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18.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印发2023年教育改革要点,落实好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及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理念,精心遴选改革试点,边改革、边完善、边总结,打造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全力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综改科、各科室,各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19.持续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强师德、铸师魂、争做人民满意教师”活动,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遴选市级名师名校长1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探索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制度。〔责任单位:人事科、财务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三明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0.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统筹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从2023年起,每5年一周期,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作为县级党委政府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依据。破除教育质量评价分数化和升学率倾向。出台教研员评价办法和教师评价办法,制定《三明市中小学校(园)长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教研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秘书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人事科、中教科、初教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1.巩固拓展教育督导改革成果。持续做好省对市“两项督导”工作,按年度计划推进“十四五”教育“两项督导”县级网络自评,对三元区、大田县、清流县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对永安市、明溪县问题整改组织“回头看”跟踪督查。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三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区工作开展指导和“回头看”复查,督促明溪县提前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县级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县(市、区)健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监测长效机制,巩固基本均衡成果。全面推进县(市、区)按年度计划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导泰宁县做好申报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明溪县做好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对宁化县、将乐县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市级复核。持续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督导责任区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人事科、中教科、初教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2.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完善三明市三元中心城区小学非“三统一”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持续推进积分入学向“三统一”人员子女延伸。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县(市、区)建立县级招生服务平台对接市级平台,实现小学入学在线联办,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入(学)办理和学籍录入、接续等工作,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范招生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加大各项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考试服务保障,确保2023年各项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责任单位:初教科、中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提升保障水平,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
23.加快教育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扩容建设,新增学位4000个,有效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支持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园所修缮、保教设施设备更新配置等方式改造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11所左右,进一步优化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结构、提升办园质量。〔责任单位:发展规划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4.推进精准资助和控辍保学工作。深化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深入实施《“红烛暖心”贫困留守儿童关爱计划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建档立卡留守儿童学业帮扶,建立“1+N”师生帮扶和“1+1”同伴帮扶关系。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台账动态管理和临界辍学学生监管监控,对缓学、休学学生“一生一表”建立工作档案,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精准资助,严格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提升资助育人成效。〔责任单位:财务科(学生资助中心)、教育工委宣传部、初教科、中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5.深入推进“双减”工作。落实《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的通知》,扶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课堂教学改革模式,新增课堂创新改革试点校10所,持续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初”衔接试点工作,引领课堂变革。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有效衔接教育教学活动,持续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强化课后服务保障,鼓励探索课后服务教师关爱机制,推进县(市、区)有关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出台,为课后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执法力量,抓好教材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资金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发展规划科、初教科、中教科、财务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6.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技术装备标准(2022版)》,持续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做好省级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试点学校工作,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做好e三明平台与市区小学积分入学报名系统、市区公办幼儿园线上报名系统平台对接。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情况综合统计,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员专项培训。开展“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应用分享,推动教学资源建设、应用与交流。推进全市教育资源平台建设,推进三元、沙县和校际区域教育资源平台建设。〔责任单位:装备站、人事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7.深化教育交流合作。推进沪明合作办学,签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共同推动革命老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口合作协议书(2022-2025年)》,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与上海相对应合作区开展合作交流。成立华东师大与三明市合作办学领导小组,组建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双方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具体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学校2023年9月正式开班上课。赴上海举办教育综合改革培训班,推进我市与各地区结对学校全方位开展交流合作,逐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闽西南教育协作、福州对口帮扶,互派教师跟岗学习,加强教学交流研讨,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责任单位:综改科、人事科、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教育工委宣传部,各高校,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28.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督促各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继续梳理业务操作章程,开展财务和教育收费检查,持续做好预算执行审计、滥发津补贴等整改工作。继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培训。〔责任单位:财务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
29.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日、“学宪法 讲宪法”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及师生员工宪法意识、法律素养。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做好政务(校务)公开。完善教育行政执法、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进一步精简、优化办理流程。健全跟踪督办等机制,办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提高办理效率及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教育工委宣传部、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30.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及档案、保密等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学校(单位)党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关爱职工活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等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统战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教育工委组织部(统战部)、教育工委宣传部、安全科、教育工会、机关纪委、关工委、教育团工委,各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