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G-SMDD-GK-202105-B0410-ZCFJ
招标编号:[350400]ZCFJ[GK]2021007
采购人:三明教育学院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SMDD-GK-202105-B0410-ZCFJ。
2、招标编号:[350400]ZCFJ[GK]2021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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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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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认证),必须提相应有效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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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的合同包有:合同包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三明教育学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31幢
联系方法:0598-8210026
13、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法:0598-8281783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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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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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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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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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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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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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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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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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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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000 |
25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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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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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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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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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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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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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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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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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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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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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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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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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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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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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三明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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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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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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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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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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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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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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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一)保证金验核阶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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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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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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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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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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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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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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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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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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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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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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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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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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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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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认证),必须提相应有效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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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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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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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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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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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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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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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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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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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含50%)的,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以“★”标示的内容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未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否则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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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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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全部要求的商务符合性审查合格,否则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
|
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未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商务符合性审查合格,否则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旦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扣除。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10%的扣除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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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5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技术要求须逐项响应,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3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投标人的响应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
施工 组织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施工组织结构图,管理人员和实施人员配置情况,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①提供方案详细,完整性、合理性强的得2分;②提供方案较详细,完整性、合理性较好的得1分;③提供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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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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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实力 |
1 |
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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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具有符合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和GB/T 50430-2017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有效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0.5 |
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生产厂商实力(网络产品) |
0.5 |
提倡视频监控厂商企业推行绿色生产工厂,所投产品厂商具备“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称号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0.5 |
所投无限网络产品制造商具有GB/T 27922-2011标准的售后服务认证(5星级)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生产厂商实力(室内/室外LED屏产品) |
0.5 |
投标人所投的室内或室外LED屏产品生产厂商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一级)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0.5 |
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D显示屏电源温度控制系统软件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1 |
投标人所投的LED屏产品生产厂商通过CMMI5及以上级别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得1分;CMMI3级及以上的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0.5 |
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故障检测报警软件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生产厂商实力(交互式一体机) |
0.5 |
所投交互式一体机生产厂家获得商务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0.5 |
所投交互式一体机生产厂家获得IECQ QC80000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生产厂商实力(交互式一体机 |
1 |
所投交互式一体机生产厂家通过CMMI5以上级别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得1分,CMMI3级及以上的0.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同类业绩 |
3 |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至今所投同类成功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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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范围、售后服务机构的便捷性、故障响应时效、维修技术支持承诺、保修期的长短、对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①提供方案优越、详细,完整性、合理性强的得2分;②提供方案较优越、详细,完整性、合理性较好的得1分;③提供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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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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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 |
6.8 |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园区基本概况:
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为全新建设的12班制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4069.34m2,总建筑面积5786.24m2,其中包含新建的12班幼儿园及地下室。
2、建设方案设 计原则
智慧智慧校园的建设以“先进、可靠、开放、安全、可扩展、易操作、易维护、经济”为指导思想。在设 计中遵循下列原则:
先 进性
成熟可靠性
实用性原则
兼容扩展性
经济实用性
可操作性
可扩从充性、可维护性
3、建设方案 依据及标准
《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建设项目设 计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教育信息化 2.0》
《智能建筑 标准》GB50314-201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29315-20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16
《厅堂扩声系统设 计规范》GB50371-200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 GB50395-2007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94-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96-2007
《低压配电设 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GB50057-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B50189-2015
业主方具体要求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及规范
4、规划思路
无处不在的网络管理、融合创新的网络教学、透明高效的校务治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方便周到的校园生活。
5、建设目标
从以往的项目建设导向,转变为教育服务为中心的运营导向,聚合各类优质资源和应用,为教育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基础数据、应用系统、形成统一智慧服务中心,实现现有需求的梳理与整合、新建应用系统的规范接入、安全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等问题。
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创新教学方式和管理模式。
通过智慧校园目标的建设,实现其社会价值:
实现教育信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实现教育IT专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有效规避“信息孤岛”问题
确保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网络视频监控系统 |
|||||
|
前端部分 |
|||||
|
1 |
宽动态高清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 |
1.具有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
38 |
台 |
|
|
2 |
宽动态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
1.具有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
24 |
台 |
|
|
3 |
枪式摄像机支架 |
1.材质:铝合金; 2.安装方式:壁装; 3.旋转角度:水平:0~360°、竖直:-30°~0°; 4.颜色:白色。 |
24 |
个 |
|
|
4 |
室外球形云台高清网络摄像机 |
1.▲传感器:≥1/1.8英寸CMOS,内置GPU芯片; 支持≥32倍;最低照度:彩色:≤0.002lux 黑白:≤0.0001lux(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
4 |
台 |
|
|
5 |
云台高清网络摄像机支架 |
1.尺寸为φ133.6*235.5mm; 2.采用铝合金材质,不易生锈; 3.白色; 4.支持吊装安装方式。 |
4 |
个 |
|
|
6 |
立杆 |
3.5m,钢制烤漆。 |
3 |
根 |
|
|
7 |
摄像机电源 |
DC12V/29A。 |
7 |
个 |
|
|
8 |
机柜 |
600*600*2000mm。 |
1 |
个 |
|
|
9 |
设备箱 |
订制。 |
1 |
个 |
|
|
10 |
断路器 |
1P 16A。 |
1 |
个 |
|
|
11 |
多合一防雷器 |
1.电源、网络二合一防雷保护器; |
1 |
个 |
|
|
传输部分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
1 |
信号线 |
/ |
0 |
米 |
|
|
2 |
电源线 |
/ |
0 |
米 |
|
|
监控室 |
|||||
|
1 |
64路NVR录像机 |
1.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
2 |
台 |
|
|
2 |
企业级硬盘 |
6000G/7200RPM/256M/SATA3.0。 |
16 |
块 |
|
|
3 |
校园安保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 |
1.视频转发能力:≥1600Mbps,码流接入能力:≥1600Mbps; 支持发送RTSP、RTMP协议实时码流,支持进行flv、avi、mp4格式的视频预览,支持HLS取视频流; |
1 |
套 |
|
|
4 |
网络控制键盘 |
1.▲不小于10.2英寸显示触摸屏,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不少于3个触控按钮(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
1 |
台 |
|
|
5 |
总控管理电脑 |
1. 显示器屏幕尺寸:≥21.5英寸; 2. CPU型号:不低于i3-10100; 3. 内存:≥8G; 4. 硬盘:转速≥7200转/分钟,容量≥1T; 5. 视频接口:VGA\HDMI接口; 6. 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7. 声卡:集成声卡; 8. 显卡:集成显卡; 9. 标配有线键盘、鼠标。 |
1 |
套 |
|
|
6 |
综合客户端管理软件 |
综合客户端管理软件。 |
1 |
套 |
|
|
7 |
拼接解码控制器 |
1.标准1.5U机箱,19英寸机架设 计; |
1 |
套 |
|
|
8 |
46寸液晶拼接大屏 |
1.屏幕尺寸46寸,LED光源; |
4 |
台 |
|
|
9 |
拼接大屏支架 |
4个支架+2个底座。 |
1 |
套 |
|
|
10 |
网络跳线 |
满足监控室网络跳线跳接使用。 |
1 |
批 |
|
|
11 |
视频跳线 |
满足监控室视频跳线跳接使用。 |
1 |
批 |
|
|
门卫室 |
|||||
|
1 |
分控管理电脑 |
1. 显示器屏幕尺寸:≥21.5英寸; 2. CPU型号:不低于i3-10100; 3. 内存:≥8G; 4. 硬盘:转速≥7200转/分钟,容量≥1T; 5. 视频接口:VGA\HDMI接口; 6. 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7. 声卡:集成声卡; 8. 显卡:集成显卡; 9. 标配有线键盘、鼠标。 |
1 |
套 |
|
|
2 |
43寸液晶监视器 |
1.产品尺寸:43″; |
1 |
台 |
|
|
3 |
网络跳线 |
UTP6 |
1 |
批 |
|
|
4 |
视频跳线 |
HDMI |
1 |
批 |
|
|
二、学生出入口签到/离系统 |
|||||
|
前端部分 |
|||||
|
1 |
摆闸闸机 |
驱动电机直流无刷电机; 通道宽度亚克力:700mm; 开门模式刷卡(另配); 功耗≤20W(待机),≤130W(工作); 使用环境:室外、室内; 支持交互式参数设置; 支持七种通行模式组合; 支持消防应急常开功能; 支持开门超时自动复位功能; 支持系统参数恢复默认功能; 支持遥控器(选配)控制开关门翼; 支持二次开启功能;支持出入口记忆功能; 支持机械防夹、红外防夹功能;支持防撞缓冲功能; 支持声光报警提示,支持音量调节和进出向语音内容选; 支持开关门速度调节,支持通行时间设置,支持延时关闸时间设置; 产品尺寸≤1200mm×220mm×900mm(长×宽×高)。 |
3 |
通道 |
|
|
2 |
IC卡读卡器 |
1.读卡器类型:IC卡; 2.读卡距离:≤10cm。 |
6 |
个 |
|
|
3 |
双门控制器 |
1.控制器类型:双门双向控制器; 2.通讯方式:TCP/IP。 |
3 |
台 |
|
|
4 |
闸机电源 |
AC220V。 |
3 |
个 |
|
|
传输部分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
1 |
信号线 |
/ |
0 |
米 |
|
|
2 |
电源线 |
/ |
0 |
米 |
|
|
管理中心 |
|||||
|
1 |
发卡机 |
1.支持IC卡(Mifare卡)发卡; |
1 |
台 |
|
|
2 |
系统管理软件 |
配套 |
1 |
套 |
|
|
3 |
总控管理电脑 |
与视频监控系统共用 |
0 |
套 |
已有 |
|
三、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
|||||
|
前端部分 |
|||||
|
1 |
巡更地址纽 |
无源,支持不取孔安装。 |
50 |
个 |
|
|
管理中心 |
|||||
|
1 |
USB通讯座 |
USB。 |
1 |
个 |
|
|
2 |
巡更管理软件 |
免驱动版。 |
1 |
套 |
|
|
3 |
总控管理电脑 |
与视频监控系统共用。 |
0 |
套 |
已有 |
|
4 |
巡更棒 |
1.自动感应读卡; |
2 |
台 |
|
|
5 |
人员纽 |
无源、带钥匙环。 |
10 |
个 |
|
|
四、计算机与网络系统 |
|||||
|
2F弱电井 |
|||||
|
1 |
48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48,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可用千兆口≥52; |
2 |
台 |
|
|
2 |
24口接入层POE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2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3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3 |
个 |
|
|
门卫室 |
|||||
|
1 |
24口接入层POE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2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2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1 |
个 |
|
|
消控室兼监控室 |
|||||
|
1 |
24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2 |
防火墙 |
1. ▲支持固化千兆电口≥8个,固化千兆光口≥1个,固化万兆光口≥1个,硬盘容量≥1T, 支持内存≥2GB; 19. ▲默认可管理至少64个无线AP,可通过软件授权最大可扩容管理256个无线AP(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
1 |
台 |
|
|
3 |
核心交换机 |
1.固化100/1000M以太网SFP光端口≥28,复用千兆电口≥8个,固化10G/1G SFP+光接口≥4个;包转发率≥222Mpps,交换容量≥598Gbp; |
1 |
台 |
|
|
4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8 |
个 |
|
|
五、无线网络系统 |
|||||
|
1 |
无线网络接入点(挂墙或吸顶式) |
1.支持标准的802.11ax协议,采用双路双频设 计,可同时工作在802.11ax和802.11a/b/g/n/ac模式; |
9 |
个 |
|
|
2 |
86式无线AP信息点 |
1.支持双路双频802.11ax,同时提供两条流的5G 802.11ax(1200Mbps)和2.4G 802.11ax(573Mbps)接入性能; |
13 |
个 |
|
|
3 |
AC控制器 |
1.固化千兆电口≥8个,固化千兆光口≥1个,设备固化万兆光口≥1个 ; |
1 |
台 |
|
|
六、智能化专网系统 |
|||||
|
1F弱电井 |
|||||
|
1 |
48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48,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可用千兆口≥52; |
2 |
台 |
|
|
2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2 |
个 |
|
|
门卫室 |
|||||
|
1 |
24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2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1 |
个 |
|
|
室外设备箱 |
|||||
|
1 |
8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8个,100/1000M SFP千兆光接口≥2个; |
1 |
台 |
|
|
2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1 |
个 |
|
|
消控室兼监控室 |
|||||
|
1 |
24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2 |
核心交换机 |
1.固化100/1000M以太网SFP光端口≥28,复用千兆电口≥8个,固化10G/1G SFP+光接口≥4个;包转发率≥222Mpps,交换容量≥598Gbps; |
1 |
台 |
|
|
3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4 |
个 |
|
|
厨房、餐厅 |
|||||
|
1 |
24口接入层交换机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2Mpps; |
1 |
台 |
|
|
2 |
光模块 |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
1 |
个 |
|
|
七、背景音乐与广播系统 |
|||||
|
前端设备 |
|||||
|
1 |
室内IP壁挂有源音箱 |
1.一体化壁挂式设 计,木质箱体,精致美观,工艺考究,尽显高档气质; 2.集IP网络音频解码、数字功放、音箱于一体,音频采用硬解码形式,集成IP网络硬件解码模块,可接收来自服务器远程传送的音乐进行实时播放,同时能接收单向广播呼叫功能; 3.设备采用工业级双核处理芯片(ARM+DSP),启动时间小于1S; 4.内置网络IP解码模块可实时播网络音乐及呼叫功能;采集播放和呼叫功的网络延时时间小于30mS; 5.内置2×20W数字功放,发热小功效更高,CD级完美音质。具有1组辅音箱输出接口,输出功率为8欧、20W,外接定阻音箱; 6.一路话筒输入,一路线路输入,分别设有独立音量调节,适用现场本地扩音广播功能; 7.本终端设有高低音量调节,总音频输出还设有总音量调节控制,便于安装调试; 8.优先功能:网络报警为最高优先级。本地MIC和AUX是同等级别,它们与网络信号的级别设有调节旋钮,用户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自由调节为网络是最高优先,或者是网络与本地为同一级别; 9.内设有话筒混响调节电位器,把人讲话的声音处理得更加饱满,更有弹力; 10.内置2.4G无线话筒接收接口,供于用户选配。话筒音量大小可以独立调节;11.本终端可支持被动结束呼叫,可实现双方互相通话,通话延时时间小于30mS; 12.本终端采用节能降噪处理线路,在没任何信号输入的情况下,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功放输出没有任何噪音; 13.内置5.5寸低音+3寸高音高保真喇叭单元,音质清晰优美; 14.标配1个10/100M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15.本设备可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远程升级。 |
13 |
个 |
|
|
2 |
室内模拟壁挂音箱 |
1. 额定功率(100V):≥10W/15W; 2. 额定功率(70V):≥5W/7.5W; 3. 最大功率:≥30W; 4. 阻抗:Com/1KΩ/666.7KΩ; 5. 定压输入:70/100V; 6. 灵敏度(1W/1M):91dB±3dB; 7. 频率响应:130-16KHz; 8. 喇叭单元:≥6.5''x1+1''x1。 |
13 |
个 |
|
|
3 |
户外挂式防水大功率音箱 |
1. 额定功率:≥80W; 2. 最大功率:≥160W; 3. 定压输入:≥70/100V; 4. 灵敏度:≥96dB; 5. 频率响应:90-16000Hz; 6. 扬声器:6''×4; 7. 外部尺寸:≤225×125×950mm; 8. 材料:铝合金。 |
10 |
个 |
|
|
1F弱电井设备 |
|||||
|
1 |
IP网络功放 |
1. 2U标准机箱设 计,铝合金面板,美观实用; 2. 设备采用工业级双核处理芯片(ARM+DSP),启动时间小于1S; 3. 内置网络IP解码模块可实时播网络音乐及呼叫功能;采集播放和呼叫功的网络延时时间小于30mS; 4. 2路话筒输入,2路线路输入,1路辅助输出,每路都设有独立音量调节; 5. 本终端设有3级优先功能,MIC1设为最高优先级。网络为第二级优秀,MIC2、AUX1、AUX2为第三级优先; 6. 设有一路短路输入,一路短路输出接口,便于用户扩展; 7. 设有一路DC24V强切电源备用接口,供于用户选配扩展; 8. 本终端可支持被动结束呼叫,可实现双方互相通话,通话延时时间小于30mS; 9. 设有单向点播功能,可通过服务器软件、对本终端自由点播服务器中节目; 10. 自带一路功率放大器,输出方式为100V、70V、4~16Ω,输出功率为1000W或250W; 11. 功放的控制电源采用节能环保模式设 计,可手动或自动模式打开与关闭; 12. 设有功放接通电源指示灯、功放保护指示灯、功放工作信号及消峰指示灯,对功放的工作状态一目了然; 13. 采用先进高效功率放大电路,足功率输出,并设有过载、过温等多种保护; 14. 标配1个10/100M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15. 本设备可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远程升级。 |
2 |
台 |
|
|
2 |
前置放大器 |
1. 19寸标准机柜式设 计; 2. 10路输入(5路话筒,3路线路,2路紧急输入); 3. 话筒(MIC)输入通道和线路(AUX)输入通道均可独立调校音量; 4. 设有高音(TREBLE)和低音(BASS)独立调节; 5. 开关机缓冲,延时输出保护功能;; 6. 具有三级优先权设 计:MIC1为最高级,紧急音频信号(EMC)为第二级,MIC2,3,4,5和线路(AUX1,AUX2,AUX3)为第三级; 7. 紧急音频信号输入无音量调节,自动默认至30dB; 8. 输入:话筒输入(MIC)600Ω5mV不平衡,紧急输入(EMC)10kΩ330mV不平衡,线路输入(AUX)10kΩ330mV不平衡; 9. 输出:线路输出1.0V; 10. 频率响应:20Hz-20kHz(±3dB); 11. 功耗:30W; 12. 电源:AC220-240V50/60Hz。 |
1 |
台 |
|
|
3 |
无线话筒一拖四 |
接收机参数(receiver parameter) : 1. 振荡方式(Oscillation: ): 锁相环频率合成(PLL syntheized); 2. 频率范围(Carrier Ferquency Range):UHF 500MHz~690MHz; 3. 频率稳 定性(Frequency Stability):±0.001%; 4. 调制方式(Modulation Mode):FM; 5. 信噪比(S/N Ratio):>60dB; 6. 失真度(T.H.D):<0.5%@1KHz; 7. 灵敏度(Sensitivity):1.2/UV @S/N=12dB; 8. 电源供应(Power Supply):DC:12V~17V; 9. 音频输出(Audio Output):独立(Free standing )0~400mV; 10. 混合(Mixed style )0~300mV; 发射器参数(Shoot machine parameter): 11. 电源供应(Power Supply):DC 4.5V (1.5V AA*3); 12. 话筒耗电量(Consume an electricity quantity):100mA; 13. 载波频率(Carry a frequency):UHF 500MHz~690MHz; 14. 频率稳定度(Frequency stability):±0.001%; 15. 最大频率偏(Max.eviation Range):±30KH; 16. 信噪比(S/N Ratio):>60dB; 17. 邻频干扰比(F/N Ratio):>80dB; 18. 动态范围(Dynamic range):≥100dB; 19. 类型(Type):电容式(capacitance); 20. 极性模式(polar psttern):单一指向性(One direction); 21. 频率响应(Frequency Resonse):40Hz~20KHz; 22. 话筒灵敏度(Sensitivity):-43±3dB@1KHz。 |
1 |
套 |
|
|
4 |
IP数据转换器 |
1. 采用机架式设 计,自带4.3英寸电容触摸屏控制。人性化操作界面,显示清晰,触感灵敏。无操作时进入休眠、低功耗省电状态; 2. 自带4路电源管理,每路电源可实现定时或手动独立打开与关闭,每路电源最大输出功率可达2000W,总功率为4000W; 3. 设有4路MIC与4路AUX音频输入,输入接口可根据用户实际应用环境灵活选择,每路音量可独立控制,独立信号指示灯显示工作状态; 4. 应用人性化播放模式设 计,可选择任何音源播放给任何区域,并设有高、中、低3种音质效果选择,实现了CD级音质效果传送给每个区域; 5. 设有自定义区域或选号播放模式,使用户及时有效的把相关音源播到所指定的区域; 6. 具有一路无线遥控信号,配无线遥控器,遥控器具有12个按键,可对每个按键进行自定义,实现对服务器广播节目进行无线遥控,无线遥控距离可达1000米(无障碍); 7. 可实现任意时间、任意数量终端、任意音量的任意任务的播放、暂停等功能; 8. 用于远程控制节目无线遥控播放,如学校大操场、田径场、运动会场等处; 9. 采用嵌入式计算机技术和DSP音频处理技术设 计;采用高速工业级芯片,启动时间小于; 10. 标配1个10/100M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11. 本设备可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远程升级。 |
1 |
台 |
|
|
5 |
遥控信号接收器 |
配套 |
1 |
个 |
|
|
6 |
遥控器 |
配套 |
1 |
个 |
|
|
传输部分 |
|||||
|
1 |
无线话筒天线放大器 |
1. 新宽频分配器的载波范围由(470-800MHz),涵盖欧、美新电波法规频率范围; 2. 提供2~5台各种自动选讯接收机共享一对天线系统,简化天线装配工程,提升接收距离及效能; 3. 采用最新超高动态低噪声之主动组件与超宽带微带线路设 计,具有超低内调失真及损耗的特性,提供多频道接收系统同时使用时能排除混频干扰,其输出增益约等于1; 4. 具有两组天线输入、输出底座及两组四频道天线输出底座可以直接连到四台自动选讯接收机的天线输入座; 5. 天线输入底座可以直接装置适用频带范围内的各种单竿天线、同轴天线或加装强波器后连接延长天线组及宽带对数定向天线组; 6. 可以安装在话筒支架上、悬挂在天花板上或采用旋转式转接器托架安装在墙壁上; 7. 天线输入底座具有供应强波器的电源,可直接连接具有天线强波器的延长天线组及内建强波器的对数定向天线组; 8. 为补偿同轴电缆的信号损失,板载放大器提供给用户可选的3或10dB增益。增益设置有两个LED灯显示; 9. 外置4组12V/1ADc电流(直流电源)。 |
1 |
台 |
|
|
2 |
天线信号线 |
50欧同轴天线 |
0 |
米 |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3 |
数字信号线 |
UTP6 |
0 |
米 |
|
|
消控室兼监控室 |
|||||
|
1 |
IP网络广播控制中心 |
1. 屏幕尺寸:17英寸; 2. 屏幕颜色:TFT24位真彩色; 3. 操控方式:1920×1080分辨率液晶电阻式(五线)触摸屏; 4. 标准接口:外置RJ45标准接口1个,100M/1000M网口1个,USB口6个,内置串口6个,并口1个,VGA1个; 5. 支持协议:TCP/IP,UDP,IGMP,FTP,ICMP,ARP,支持跨网关跨路由配置,具有脱机功能; 6. 主板:IntelNM10芯片组,X86架构; 7. 标准接口:1×PS/2接口;2×串口;1×并口;1×VGA; 8. 内存:DDR38G; 9. 网卡:REALTEK集成网卡; 10. 显卡:INTEL集成显卡; 11. 声卡:REALTEK集成声卡,支持2/4/5.1声道输出,高清音频; 12. CPU:IntelG4560U处理器; 13. 存储容量:SSD固态硬盘; 14. 传输速率:100/1000Mbps; 15. 音频模式:网络数据包,CD音质; 16. 工作温度:-20℃~+60℃; 17. 工作湿度:10%~90%; 18. 功耗:≤500W; 19. 电源:AC110~240V/50Hz。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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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P网络广播控制软件 |
1. 系统软件支持windows server 2008、Windows2000、WINDOWS2003、WindowsXP、Windows7等多个系统平台; 2. 广播系统管理和控制软件、安装于网络广播控制中心或计算机,是广播系统数据交换、系统运行和功能操作的综合管理平台; 3. 软件是整个系统的运行核心,统一管理系统内所有音频终端,包括寻呼话筒、对讲终端、广播终端和消防接口设备,实时显示音频终端的IP地址、在线状态、任务状态、音量等运行状态; 4. 支撑各音频终端的运行,负责音频流传输管理,响应各音频终端播放请求和音频全双工交换,具备终端管理、用户管理、节目播放管理、音频文件管理、录音存贮、内部通讯调度处理等功能; 5. 管理节目库资源,为所有音频终端器提供定时播放和实时点播媒体服务,响应各终端的节目播放请求,为各音频工作站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6. 服务器软件支持第三方平台嵌入式开发,提供SDK第三方软件开发包,实现与大系统、大平台的系统整合; 7. 具有自动音乐打铃、定时节目播放、音频实时采播,可以实现定时定点定区域定曲目播放,实现无人值守功能,系统能根据广播音频信号的有无可以自动关闭、开启各个节点上的功放; 8. 提供全双工语音数据交换,响应各对讲终端的呼叫和通话请求,支持一键呼叫、一键对讲、一键求助、一键报警等通话模式,支持自动接听、手动接听,支持自定义接听提示音; 9. 支持多种呼叫策略,包括呼叫等待、呼叫转移、无人接听提醒,支持时间策略和转移策略自定义设置; 10. 支持终端短路输入联动触发,可任意设置联动触发方案和触发终端数量,触发方案包括短路输出、音乐播放、巡更警报等; 11. 编程定时任务,支持编程多套定时方案,支持选择任意终端和设置任意时间。 12. 系统可以同时向各个网络节点传送多路音频,可以外接传统音源信号与文件音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传输,即每路音频所占用带宽不大于100KBPS,软件支持WINDOWS支持的所有音频格式(MP3、WAV等); 13. 客户端分控软件利用IP网络(局域网、广域网)远程登录到服务器,实现远程管理。主要完成音频实时采播、节目资源管理和定时编排播放功能,通过授权在分控软件上可以直接对服务器的广播定时任务进行编辑、修改。将话筒接入工作站分控电脑声卡,可以实时采集压缩后广播到各数字音频终端,不需广播主控室人工干预;远程管理服务器的节目库,可以将制作的音频节目上传,远程添加删除文件; 14. 能实现断网定时播放定时任务功能,同时能将IP网络定时任务文件定时更新到各IP终端机本地自带的SD卡中,确保IP终端本地的定时任务及时更新。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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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前置放大器 |
1. 19寸标准机柜式设 计,人性化的设计; 2. 10路输入(5路话筒,3路线路,2路紧急输入); 3. 话筒(MIC)输入通道和线路(AUX)输入通道均可独立调校音量; 4. 设有高音(TREBLE)和低音(BASS)独立调节; 5. 开关机缓冲,延时输出保护功能; 6. 具有三级优先权设 计:MIC1为最高级,紧急音频信号(EMC)为第二级,MIC2,3,4,5和线路(AUX1,AUX2,AUX3)为第三级; 7. 紧急音频信号输入无音量调节,自动默认至30dB; 8. 输入:话筒输入(MIC)600Ω5mV不平衡,紧急输入(EMC)10kΩ330mV不平衡,线路输入(AUX)10kΩ330mV不平衡; 9. 输出:线路输出1.0V; 10. 频率响应:20Hz-20kHz(±3dB); 11. 功耗:30W; 12. 电源:AC220-240V50/60Hz。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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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源时序器 |
1. 设备配备8路220V/13A受控万能接口电源+2路220V/16A辅助电源+250V/30A进口电源滤波器+1路应急照明电源+紧急触发接口+副机级联接口+智能控制及定时编程模块等; 2. 智能定时编程管理电源开关,由微电脑控制智能蕊片,加稳压控制电路,实现独立顺序1-8开,顺序8-1关,1-8路同时开同时关; 3. 设备前面板自带5个简易控作按键,可实现编程、控制等各种操作,简单易用; 4. 设备带有大尺寸LCD液晶屏,可显示所有工作输出状态,当前电压、系统时间、当时电源插座运行状态等; 5. 设备可直接设置输出参数,单机可实现定时开定时关,每路输出可设12组时间定时开关模式,一共可设定96组定时程序; 6. 设备可手动设置各路电源的开关输出状态,全部电源输出接通后,还可以用通道开关按键,选择任一一路输出即时关即时开; 7. 设备可自由设定每路电源开机延时时间,1-60s可灵活设定,使用更加灵活方便; 8. 设备可自由设定每路电源关机延时时间,1-60s可灵活设定,使用更加灵活方便; 9. 设备可灵活设置开机启动模式,可顺序开启或直接开启某一路; 10. 设备可进行系统时钟设置,便于与其它控制设备时钟保持一致,保障定时任务的准确执行; 11. 设备可设置机器地址, 多台联机,只需设置一台为主机,其余都设置为副机,用控制信号线将主机与副机连接起来,就可实现多路顺序开关,多路定时开关,当需关机时,只需关主机电源开关就能控制副机关机;设定主副机,最大可级连10台副机,总控可达88路输出; 12. 设备可设置机器语言, 支持中英任意切换,方便各类人群使用; 13. 设备具有一键恢复出厂设置功能,当系统需要重新设置或不用之前设定程序时可快速恢复出厂设置; 14. 设备具有程序断电记忆功能,当设定正常后,在使用过程中断电,再次开电可记忆之前设定状态 15. 设备具有紧急断电功能,外部火警联动触发关机,当外部遇到火灾时,只需提供一个数字5V电平或是+5V直流电压,就可实现触发关闭所有输出电源; 16. 设备提供一个独立的12V交流照明电源,为维修试机时提供方便; 17. 产品标配250V/30A进口电源滤波器,减少市电干扰,净化电源。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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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D播放器 |
播放格式:CD,DVD,VCD,MP3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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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字协调器 |
1. 19寸标准机柜式设 计,人性化的设 计; 2. 台频率自动搜索存储功能,且有断电记忆功能; 3. 可存储FM/AM各40个频道; 4. LCD数码显示,支持遥控操作,简单快捷; 5. 两组接收天线输入:AM接收天线输入;FM接收天线75Ω输入; 6. 功耗:25W; 7. 频率范围:中波(MW)522KHz-1620KHz调频(FM)87MHz-108MHz; 8. 信噪比:中波(MW)≥40dB调频(FM)≥45dB; 9. 限噪灵敏度:中波(MW)≤5mV/m调频(FM)≤20uV; 10. 电源:AC220-240V50/60Hz。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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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台式话筒 |
1. 带钟声提示话筒; 2. 换能方式:电容式; 3. 频率响应:40Hz-16kHz; 4. 指向性:超心型指向; 5. 输出阻抗(欧姆):200Ω; 6. 灵敏度:-38dB±2dB; 7. 供电电压(V):DC9V; 8. 咪管长度:400mm 9. 咪线长度、配置:8米单芯、卡龙母+6.35单声道插嘴; 10. 输出、指示:不平衡、座灯; 11. 开关:轻触式; 12. 抗手机、电磁、高频干扰。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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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IP网络监听音箱 |
1. 一体化壁挂式设 计,木质箱体,精致美观,工艺考究,尽显高档气质; 2. 集IP网络音频解码、数字功放、音箱于一体,音频采用硬解码形式,集成IP网络硬件解码模块,可接收来自服务器远程传送的音乐进行实时播放,同时能接收单向广播呼叫功能; 3. 设备采用工业级双核处理芯片(ARM+DSP),启动时间小于1S; 4. 内置网络IP解码模块可实时播网络音乐及呼叫功能;采集播放和呼叫功的网络延时时间小于30mS; 5. 内置2×20W数字功放,发热小功效更高,CD级完美音质。具有1组辅音箱输出接口,输出功率为8欧、20W,外接定阻音箱; 6. 一路话筒输入,一路线路输入,分别设有独立音量调节,适用现场本地扩音广播功能; 7. 本终端设有高低音量调节,总音频输出还设有总音量调节控制,便于安装调试; 8. 优先功能:网络报警为最高优先级,本地MIC和AUX是同等级别,它们与网络信号的级别设有调节旋钮,用户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自由调节为网络是最高优先,或者是网络与本地为同一级别; 9. 内设有话筒混响调节电位器,把人讲话的声音处理得更加饱满,更有弹力; 10. 本终端可支持被动结束呼叫,可实现双方互相通话,通话延时时间小于30mS; 11. 本终端采用节能降噪处理线路,在没任何信号输入的情况下,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功放输出没有任何噪音; 12. 内置5.5寸低音+3寸高音高保真喇叭单元; 13. 标配1个10/100M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14. 本设备可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远程升级。 |
1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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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P网络功放 |
1. 2U标准机箱设 计,铝合金面板,美观实用; 2. 设备采用工业级双核处理芯片(ARM+DSP),启动时间小于1S; 3. 内置网络IP解码模块可实时播网络音乐及呼叫功能;采集播放和呼叫功的网络延时时间小于30mS; 4. 2路话筒输入,2路线路输入,1路辅助输出,每路都设有独立音量调节; 5. 本终端设有3级优先功能,MIC1设为最高优先级。网络为第二级优秀,MIC2、AUX1、AUX2为第三级优先; 6. 设有一路短路输入,一路短路输出接口,便于用户扩展; 7. 设有一路DC24V强切电源备用接口,供于用户选配扩展; 8. 本终端可支持被动结束呼叫,可实现双方互相通话,通话延时时间小于30mS; 9. 设有单向点播功能,可通过服务器软件、对本终端自由点播服务器中节目; 10. 自带一路功率放大器,输出方式为100V、70V、4~16Ω,输出功率为1000W; 11. 功放的控制电源采用节能环保模式设 计,可手动或自动模式打开与关闭; 12. 设有功放接通电源指示灯、功放保护指示灯、功放工作信号及消峰指示灯,对功放的工作状态一目了然; 13. 采用先进高效功率放大电路,足功率输出,并设有过载、过温等多种保护; 14. 标配1个10/100MRJ45网络交换机接口,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 15. 本设备可支持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远程升级。 |
1 |
台 |
|
|
八、教室交互式电子教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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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70寸交互式一体机 |
1.整机采用一体设 计,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连接线,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设 计,边角采用弧形设 计,表面无尖锐边缘或凸起。整机屏幕采用70英寸液晶显示器,整机采用UHD超高清LED 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 |
12 |
台 |
|
|
2 |
高拍仪 |
1.壁挂式安装,防盗防破坏; |
12 |
台 |
|
|
3 |
数字信号线 |
UTP6。 |
0 |
米 |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4 |
音频线 |
音频线。 |
0 |
米 |
|
|
九、多功能室显示扩音系统 |
|||||
|
1F教师备课室音视频扩声系统 |
|||||
|
1 |
8路电源时序器 |
1.主机面板采用1U加厚铝拉丝设 计,具备2路常通强电口; |
1 |
台 |
|
|
2 |
86寸交互式一体机 |
1.整机采用一体设 计,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连接线,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设 计,边角采用弧形设 计,表面无尖锐边缘或凸起。整机屏幕采用86英寸液晶显示器,整机采用UHD超高清LED 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 |
1 |
台 |
|
|
3 |
CD播放器 |
播放格式:CD,DVD,VCD,MP3。 |
1 |
台 |
|
|
4 |
无线麦克风1拖4 |
1. 频道组数: 四频道; 2. 通信频段: 600~690MHz; 3. 面板显示: LCD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RF/AF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工作频率; 4. 频率间隔: 250KHz; 5. 可切换频率数: 30组/每个信道; 6. 灵敏度: 在偏移度等于40KHz,输入6dBμV时,S/N>80dB; 7. 综合S/N比: <0.3%@1KHz; 8. 信噪比(S/N) > 80dB; 9. 输出接口: XLR平衡式口独立输出及Φ6.3不平衡式口混合输出; 10. 无阻通信距离 约50米; 11. DC电源供应 0.5-0.8A/ DC: 12-15V; 12. 发射工作模式 2个AA碱性电池; 13. 规格尺寸 1U机箱设 计。 |
1 |
台 |
|
|
5 |
无线麦克风1拖2 |
1. 频道组数: 双频道; 2. 传输方式: 两组独立调谐器; 3. 通信频段: 600~690MHz; 4. 面板显示: LCD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RF/AF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工作频率; 5. 震荡模式: DPLL相位锁定频率合成; 6. 频率间隔: 250KHz; 7. 可切换频率数: 30组/每个信道; 8. 灵敏度: 在偏移度等于40KHz,输入6dBμV时,S/N>80dB; 9. 综合S/N比: <0.3%@1KHz; 10. 信噪比(S/N) > 80dB; 11. 输出接口: XLR平衡式口独立输出及Φ6.3不平衡式口混合输出; 12. 输出调整 电平可随意调整; 13. 无阻通信距离 约50米; 14. DC电源供应 0.5-0.8A/ DC: 12-15V; 15. 发射工作模式 2个AA碱性电池; 16. 规格尺寸 1U机箱设 计。 |
1 |
台 |
|
|
6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 采用最新的DSP音频处理芯片,还原最真实的声音; 2. 具备双路话筒、多路音源输入、话筒输入具备20段参量均衡调整,输出通 3. 道各10段参量均衡调整功能; 4. 具备4路话筒线路输入,两种话筒音量大小、EQ独立调整; 5. 具备1路麦克风卡侬平衡输出,用于输出给视频会议终端; 6. 具备2组立体声RCA输入;可混合输入; 7. 具备1组立体声录音RCA输出,可独立调整电平、EQ、分频、压限等功能; 8. 具备6路凤凰头平衡输出,每路输出可独立调整电平、EQ、分频、压限等功能; 9. 内置USB接口MP3播放器及蓝牙传输功能; 10. 内置混响、延时、分频等参数独立调整功能; 11. 具备通用串行总线协议,支持RS-232控制外部控制; 12. 具备5V/1A的独立电源,用于给触摸屏供电; 13. 主机可设置开启启动音量和最大音量电平; 14. 主机自带多种音效模式,可随机设置任意模式为开机模式; 15. 内置反馈抑制器,最大程度解决话筒啸叫问题; 16. USB免驱通讯方式,即插即用,通过PC电脑的调音软件方便调控参数; 17. 内置四通道4x300W/8Ω功率放大器输出,每路电平、EQ、分频、压限器等独立调整处理功能; 18. 频率响应(8Ω):( -10dB) 20Hz~20KHz±0.25dB; 19. 信噪比: 20Hz~20KHz 8Ω负载,A计权 >105dB; 20. 阻尼系数:(8Ω/ 1KHz):>300; 21. 转换速率:30V/μs; 22. 输入灵敏度:(8Ω)1.0Vrms; 23. 电压增益: +36.0dB。 |
1 |
台 |
|
|
7 |
控制面板 |
1. 核心处理器 CORTEX-M3 高速FPGA+双SDRAM; 2. 显示分辨率 16bit调色板 5R6G5B,7’800x480; 3. 存储容量 1G,任意大小图片存储; 4. 触摸类型 4线精密电容式; 5. 接口方式 4Pin_2.54mm带锁扣; 6. 触控方式 多点触摸连续式; 7. 组态控件 支持文本、按钮、图片、下拉、进度条、动画、二维码等控件; 8. 显示屏 TFT LCD触摸屏,154.08mm(L)×85.92mm(W); 9. 工作电压 DC:5V/1A~2A。 |
1 |
台 |
|
|
8 |
主音箱 |
1. 箱体:木质,白,细麻点漆; 2. 单元配置:低频:4x4″单元; 3. 高频:4x1"球頂高音; 4. 额定功率:120W; 5. 频率范围:88Hz-20kHz(±3dB); 6. 最大声压级:111dB; 7. 灵敏度:90dB;标准阻抗:8Ω; 8. 接线方式:2x接线柱。 |
4 |
台 |
|
|
9 |
音箱吊架 |
配套 |
4 |
个 |
|
|
10 |
电源线 |
WDZB-RYY3*1.0 |
0 |
米 |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11 |
音频线 |
200芯金银线 |
0 |
米 |
|
|
12 |
音频线 |
WDZB-RYP2*0.4 |
0 |
米 |
|
|
13 |
音频跳线 |
配套 |
3 |
条 |
|
|
2F教师备课室音视频扩声系统 |
|||||
|
1 |
8路电源时序器 |
1.主机面板采用1U加厚铝拉丝设 计,具备2路常通强电口; |
1 |
台 |
|
|
2 |
CD播放器 |
播放格式:CD,DVD,VCD,MP3。 |
1 |
台 |
|
|
3 |
无线麦克风1拖4 |
1. 频道组数: 四频道; 2. 通信频段: 600~690MHz; 3. 面板显示: LCD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RF/AF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工作频率; 4. 频率间隔: 250KHz; 5. 可切换频率数: 30组/每个信道; 6. 灵敏度: 在偏移度等于40KHz,输入6dBμV时,S/N>80dB; 7. 综合S/N比: <0.3%@1KHz; 8. 信噪比(S/N) > 80dB; 9. 输出接口: XLR平衡式口独立输出及Φ6.3不平衡式口混合输出; 10. 无阻通信距离 约50米; 11. DC电源供应 0.5-0.8A/ DC: 12-15V; 12. 发射工作模式 2个AA碱性电池; 13. 规格尺寸 1U机箱设 计。 |
1 |
台 |
|
|
4 |
无线麦克风1拖2 |
1. 频道组数: 双频道; 2. 传输方式: 两组独立调谐器; 3. 通信频段: 600~690MHz; 4. 面板显示: LCD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RF/AF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工作频率; 5. 震荡模式: DPLL相位锁定频率合成; 6. 频率间隔: 250KHz; 7. 可切换频率数: 30组/每个信道; 8. 灵敏度: 在偏移度等于40KHz,输入6dBμV时,S/N>80dB; 9. 综合S/N比: <0.3%@1KHz; 10. 信噪比(S/N) > 80dB; 11. 输出接口: XLR平衡式口独立输出及Φ6.3不平衡式口混合输出; 12. 输出调整 电平可随意调整; 13. 无阻通信距离 约50米; 14. DC电源供应 0.5-0.8A/ DC: 12-15V; 15. 发射工作模式 2个AA碱性电池; 16. 规格尺寸 1U机箱设 计。 |
1 |
台 |
|
|
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 采用最新的DSP音频处理芯片,还原最真实的声音; 2. 具备双路话筒、多路音源输入、话筒输入具备20段参量均衡调整,输出通 3. 道各10段参量均衡调整功能; 4. 具备4路话筒线路输入,两种话筒音量大小、EQ独立调整; 5. 具备1路麦克风卡侬平衡输出,用于输出给视频会议终端; 6. 具备2组立体声RCA输入;可混合输入; 7. 具备1组立体声录音RCA输出,可独立调整电平、EQ、分频、压限等功能; 8. 具备6路凤凰头平衡输出,每路输出可独立调整电平、EQ、分频、压限等功能; 9. 内置USB接口MP3播放器及蓝牙传输功能; 10. 内置混响、延时、分频等参数独立调整功能; 11. 具备通用串行总线协议,支持RS-232控制外部控制; 12. 具备5V/1A的独立电源,用于给触摸屏供电; 13. 主机可设置开启启动音量和最大音量电平; 14. 主机自带多种音效模式,可随机设置任意模式为开机模式; 15. 内置反馈抑制器,最大程度解决话筒啸叫问题; 16. USB免驱通讯方式,即插即用,通过PC电脑的调音软件方便调控参数; 17. 内置四通道4x300W/8Ω功率放大器输出,每路电平、EQ、分频、压限器等独立调整处理功能; 18. 频率响应(8Ω):( -10dB) 20Hz~20KHz±0.25dB; 19. 信噪比: 20Hz~20KHz 8Ω负载,A计权 >105dB; 20. 阻尼系数:(8Ω/ 1KHz):>300; 21. 转换速率:30V/μs; 22. 输入灵敏度:(8Ω)1.0Vrms; 23. 电压增益: +36.0dB。 |
1 |
台 |
|
|
6 |
控制面板 |
1. 核心处理器 CORTEX-M3 高速FPGA+双SDRAM; 2. 显示分辨率 16bit调色板 5R6G5B,7’800x480; 3. 存储容量 1G,任意大小图片存储; 4. 触摸类型 4线精密电容式; 5. 接口方式 4Pin_2.54mm带锁扣; 6. 触控方式 多点触摸连续式; 7. 组态控件 支持文本、按钮、图片、下拉、进度条、动画、二维码等控件; 8. 显示屏 TFT LCD触摸屏,154.08mm(L)×85.92mm(W); 9. 工作电压 DC:5V/1A~2A。 |
1 |
台 |
|
|
7 |
会议低音音箱 |
1. 单元组成:LF: 1×12″; 2. 功率:300W(连续)+600W(峰值); 3. 频率响应:40-300Hz; 4. 额定阻抗:8Ω; 5. 灵 敏 度:101dB(1W/1m ); 6. 最大声压:121dB(连续)/ 128dB(峰值); 7. 指向性:N/A; 8. 箱体尺寸:365(W)×450(D)×520(H)mm; 9. 箱体喷漆:高档黑色点漆。 |
2 |
个 |
|
|
8 |
会议全频音箱 |
1. 阵列式音箱由8个2"精磁驱动扬声器单元组成,采用先进的自冷却结构,以及高端纤维纸盆和橡皮边折环定制的稳定系统设 计,该精磁驱动的扬声器单元可以完美重现全频段的频率响应; 2. 外观纤巧细腻,采用了优雅精致的拉丝金属铝外壳,专业多变的安装及连接方式,适用于任何场景应用,并可以很好地融入各种不同装饰风格的环境之中; 3. 箱体:铝合金; 4. 颜色: 黑哑光漆; 5. 频响范围(±3dB): 100Hz-20KHz; 6. 灵敏度(1W / 1M): 95dB; 7. 最大声压级(1M): 110dB; 8. 额定功率:80W; 9. 最大功率:160W; 10. 标准阻抗:8Ω; 11. 输入方式:Speakon NL4x2。 |
4 |
个 |
|
|
9 |
音箱吊架 |
配套。 |
4 |
个 |
|
|
10 |
电源线 |
WDZB-RYY3*1.0。 |
0 |
米 |
已由现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
11 |
音频线 |
200芯金银线。 |
0 |
米 |
|
|
12 |
音频线 |
WDZB-RYP2*0.4。 |
0 |
米 |
|
|
13 |
音频跳线 |
配套。 |
3 |
条 |
|
|
14 |
LED高清大屏 |
1.像素间距2mm,像素密度250000点/㎡;屏幕尺寸:4.2m*2.2m(4.16m*2.08m); 2.模组采用铝制底壳,PCB与铝底壳间,采用导热电子胶贴合,运用iCool 立体散热,极大提升物理散热强度; 3.采用精准低压4.5V供电,有效降低整屏功耗和发热量,提高使用寿命; 4.白平衡亮度(校正后):≥650nit 5.色温:3000-15000k可调,智能色温,有标准/视频/文本3种模式可调节; 6.具备单模组数据存储功能,校正数据?动回读技术; 7.支持单点亮度校正,即通过调整流入每个 LED 的电流控制像素亮度,从而实现整屏一致的亮度; 8.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55°; 9.发光点中心距偏差(校正后):<3%; 10亮度均匀性(校正后):≥98%; 11.色度均匀性(校正后):±0.003Cx,Cy之内; 12.对比度:≥5000:1; 13.峰值功耗(瓦/平米):≤450,平均功耗(瓦/平米):≤150;抗电强度:U=1500VAC,T=60时,未击穿;漏地电流:≦1.0mA; 14▲.电源端子骚扰电压(EMC)、辐射骚扰(EMC)均符合GB/T9254-2008 Class B限值要求(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15.模组电源接口采用4P插头,免工具维护,同时有防呆设 计,预防接错电源线短路而导致的烧毁模组行为;采用集成HUB接收卡控制,支持通讯状态监测; 16.最大刷新率:3840Hz; 17.▲软件具备一键调节亮、暗线功能;具备故障自诊断及排查功能;抗紫外UV辐射符合5级(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19.具有智能除湿功能,屏幕启动时,触发智能除湿功能,通过预热灯珠,蒸发掉灯珠内部湿气; 20.搭配配套控制系统,可连接互联网,实现云端一键加载配置文件。 21.▲工作噪音声压级:按GB/T 18313-2001标准,在测量距离r=1.0m条件下,显示屏前、后工作噪声均不超过环境底噪音+4.0dB(A)(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22.▲光生物安全:皮肤和眼睛的光化学紫外危害辐射值、眼睛的近紫外危曝辐射值、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眼睛的红外辐射危害辐射值、皮肤热危害曝辐射值检测为无危害(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23.▲观看舒适度:“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指数低于2.0(符中国国家标准委的“人眼视觉舒度VICO)”检测报告);去除100%紫外线,消除80%摩尔纹(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24.▲保护技术:具有防潮、防尘、防腐蚀、防电磁干扰、防静电等功能,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保护等功能(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下载的产品彩页/技术文档/截图并注明官网查询网址); |
8.7 |
㎡ |
|
|
15 |
接收卡 |
1.接收卡和模组之间采用树状连接,单元模组不级联,稳 定性高; |
28 |
套 |
|
|
16 |
发送卡 |
1.一路 DVI 视频输入; |
2 |
套 |
|
|
17 |
视频处理器 |
1.支持常见的视频接口,包括 1 路 3G-SDI,2 路 HDMI1.3,1 路 DVI,1 路CVBS,2.1 路 VGA,1 路 USB 播放。支持 3 个窗口和 1 路 OSD。 |
1 |
台 |
|
|
18 |
管理电脑 |
1. 显示器屏幕尺寸:≥21.5英寸; 2. CPU型号:不低于i3-10100; 3. 内存:≥8G; 4. 硬盘:转速≥7200转/分钟,容量≥1T; 5. 视频接口:VGA\HDMI接口; 6. 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7. 声卡:集成声卡; 8. 显卡:集成显卡; 9. 标配有线键盘、鼠标。 |
1 |
套 |
|
|
十、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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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ED高清大屏 |
1.投标产品LED像素点间距≤4mm;像素密度≥62500/㎡,每个像素点采用1纯红1纯绿1纯蓝三像素,表贴三合一封装); |
5.632 |
平方米 |
|
|
2 |
接收卡 |
1.集成16个标准HUB75接口,免接HUB板,单卡最大带载能力 512×256 像素; |
7 |
张 |
|
|
3 |
发送卡 |
1.一路 DVI 视频输入; |
1 |
套 |
|
|
4 |
视频处理器 |
1.支持8核处理器,主频1.5GHz; |
1 |
台 |
|
|
5 |
视频专用光纤收发器 |
1. 1口千兆光纤收发器工业导轨式发送机; 2. 光口:1个千兆光口; 3. 距离20公里; 4. FC口; 5. 单模单纤; 6. 电口:1个千兆网口; 7. 安装方式:工业导轨式。 |
1 |
对 |
|
|
6 |
总控管理电脑 |
与视频监控系统共用 |
0 |
套 |
已有 |
|
十一、中心机房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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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操作台 |
2位 |
2 |
联 |
|
|
2 |
办公椅子 |
配套。 |
2 |
把 |
|
|
3 |
机柜 |
600*1000*2000mm。 |
2 |
个 |
|
|
4 |
UPS电源 |
1.三进单出20KVA; 2.功率因数:0.9; 3.输入频率范围:45Hz-64Hz, 50/60Hz; 4.过载能力:负载≤125%,维持1min,≤150%维持30s,≥150% 立即转旁路; 5.输出电压/输出失真度:200V/208V/220V/230V/240V ±1 %, THDU<3%; 6.运行环境温湿度:0 to 40°C / 20%~90%。 |
1 |
台 |
|
|
5 |
电池 |
后背1个小时。 |
20 |
节 |
|
|
6 |
电池架 |
配套电池箱。 |
1 |
套 |
|
|
7 |
市电配电箱 |
订制 |
1 |
套 |
|
|
8 |
UPS配电箱 |
订制 |
1 |
套 |
|
|
十二、厨房明厨亮灶 |
|||||
|
1 |
400万防油污星光级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 |
1.400万像素1/2.7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内置GPU芯片; |
16 |
台 |
|
|
2 |
枪式摄像机支架 |
1.材质:铝合金; 2.安装方式:壁装; 3.旋转角度:水平:0~360°、竖直:-30°~0°; 4.颜色:白色。 |
16 |
个 |
|
|
3 |
64路NVR录像机 |
1.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
1 |
台 |
|
|
4 |
企业级硬盘 |
6000G/7200RPM/256M/SATA3.0。 |
8 |
块 |
|
|
5 |
43寸液晶监视器 |
1.产品尺寸:43″; |
1 |
台 |
|
|
十三、教师电脑、办公打印机、碎纸机 |
|||||
|
1 |
教师电脑 |
1.软硬件一体化设备,内置虚拟化系统和软件; 2.配置≥Intel第八代四核四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3.6GHz);显卡≥Intel HD 630;本地存储≥256 GB SSD; 3.为节约桌面空间,终端主体尺寸部分(L*W*H)≤20cm*20cm*6cm; 4.USB接口≥8个(包含≥2个USB 3.0接口),≥1个千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5.配置≥1个内存扩展槽,支持用户自行扩展; 6.终端与显示器同一品 牌; 7.为了便于终端部署在讲桌或办公桌面底部,终端需提供外延电源开关接口,方便开关机; 8.终端支持终端自身及虚拟桌面IP地址设置; 9.终端支持在第八代CPU下运行win7操作系统; 10.支持上电自启动功能,并能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关闭或开启; 10.终端出厂内置win7/win10黄金镜像,可由用户自行选择; 11.保障业务连续性,在网络中断的情况下,依然支持离线使用虚拟云桌面; 12.终端支持U盘导入镜像; 13.终端支持设置还原点功能,用户可通过浮动框点击设置还原点保存当前的系统状态作为下次还原的还原点状态; 14.终端支持用户自维护功能,用户可在本地通过浮动框点击桌面还原进行系统的一键还原,可以选择还原至初始镜像状态还是还原点状态; 15.支持终端显卡透传,能够将终端物理显卡透传至虚拟机中,支持部分对物理显卡有要求场景,如基础3D软件的运行。 |
13 |
台 |
|
|
2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1. 分辨率:黑白(最佳):高达 1200 x 1200 渲染 dpi;彩色(最佳):高达 4800 x 1200 dpi 优化的最佳彩色分辨率; 2. 打印速度:黑白(草稿模式,A4):高达 20 页/分钟;黑白(ISO 模式):高达 7.5 页/分钟; 彩色(草稿模式,A4):高达 16 页/分钟;彩色(ISO 模式):高达 5.5 页/分钟; 彩色照片(草稿模式,相纸,10 x 15 厘米):仅需 65 秒; 3. 支持纸张尺寸:A4、B5、A6、DL 信封; 4. 纸张输入容量进纸:60 页进纸盒; 5. 纸张输出容量出纸:25 页出纸盒。 |
4 |
台 |
|
|
3 |
喷墨多功能打印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 |
1. 分辨率:黑白(最佳):高达 1200 x 1200 渲染 dpi;彩色(最佳):高达 4800 x 1200 dpi 优化的最佳彩色分辨率(通过电脑打印,使用 HP 相纸,输入分辨率为 1200 dpi 时); 2. 打印速度:黑白(草稿模式,A4):高达 20 页/分钟;黑白(ISO 模式):高达 7.5 页/分钟;彩色(草稿模式,A4):高达 16 页/分钟;彩色(ISO 模式):高达 5.5 页/分钟;彩色照片(草稿模式,相纸,10 x 15 厘米):仅需 65 秒; 3. 最大复印分辨率:黑白(文本和图片):高达 300 x 300 dpi;彩色(文本和图片):高达 300 x 300 dpi; 4. 支持纸张尺寸:A4;B5;A6;DL 信; 5. 内存标配:86 MB;最大:512M 位DDR1;160M位闪存; 6. 纸张输入容量出纸:25 页出纸盒; 7. 纸张输出容量进纸:60 页进纸; 8. 扫描色彩深度:24 位; 9. 扫描分辨率硬件:高达 1200 x 1200 dpi;光学:高达 1200 dpi。 |
1 |
台 |
|
|
4 |
碎纸机 |
1. 碎纸效果:2*10mm微米级; 2. 碎纸速度:2.5m/min; 3. 碎纸量(页):≥单次入纸8张(A4纸); 4. 持续碎纸时间:≥10分钟; 5. 碎纸宽:≥220mm; 6. 纸筒容量:≥20L 7. 可碎介质:办公用A4纸、卡、订书针; 8. 智能功能:过热停机保护、拉筒停机、自动进纸、一键退纸; 9. 产品尺寸(mm):≤350x262x550(单位:mm); 10. 功率:≤260W。 |
1 |
台 |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市东新二路牡丹新村31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5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中标人向采购人开据等额发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款的30%做为项目预付款。(中标人须开据等额税务发票) |
|
2 |
30 |
设备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款的30%。(中标人须开据等额税务发票 |
|
3 |
35 |
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5%。(中标人须开据等额税务发票) |
|
4 |
5 |
合同总额的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等未了事谊,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余款。(中标人须开据等额税务发票) |
8、基本要求
8.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原厂产品,(提供的产品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8.2本文所述技术要求,是保证软硬件产品正常使用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8.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4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9、安装调试
9.1中标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通知采购人并告知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安装施工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施工。
9.2中标人应负责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9.3中标人在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在此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9.4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全责,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成品产生破坏,中标人要负责修补复原。
9.5在安装、调试完毕以后,采购人会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测试,如存在问题,中标人必须重新进行调试,直到技术人员确认,安装、调试才算结束。
10、人员培训要求
10.1培训内容应针对所投设备的管理、运行与维护分类进行。通过培训使采购人能独立进行相应操作、简单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10.2培训应采取现场讲解和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并提供给采购人不少于二套的技术手册。可包含但不限于:1)安装手册、2)用户使用手册等。
10.3培训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雇员或厂家工程师,承担培训的人员不仅需具备该领域的专长,同时还需具备与受训人员之间进行简明有限的沟通的能力,采购人将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10.4中标方应长期提供后续培训、升级、维护等技术支持和培训。
11、验收
11.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包装,且均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及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1.2.1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中标方应随同设备出具原产地证书、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11.2.2安装调试: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后,由采购人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如:全部产品、(含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包装等),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方。
11.2.3最终验收:中标人经初步验收合格且试运行正常稳定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签署的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为准。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签收交付使用,经多次调试仍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的,采购人可要求退货。
11.3验收费用: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4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验收单一式三份,采购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原件)。
12、售后服务要求
12.1本项目提供1年质保服务(设备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算起。
12.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2.2.1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中标人技术员应在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若配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含技术人员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12.2.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中标人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以上,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12.2.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2.2.3.1质保期结束后,供 应商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供 应商有责任自行维护或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2.2.3.2质保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中标人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12.4其他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12.4.1零配件供货时间应≤7个日历日。
12.4.2中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运行的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一 线技术支持人员7×24小时的售后 服务。
12.4.3投标人应设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列出投标人公司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维修受理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12.4.4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3、报价要求
13.1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施工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13.2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交货期的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交货期内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13、违约责任
13.1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材料谋取中标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处理,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罚,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3.2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安装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每天按合同的0.5%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3.4因中标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3.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
*-1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
*-1 |
|||||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
*-1 |
||||||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
*-1 |
|||||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
*-1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
*-1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
*-1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