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2〕14号)精神,我局组织人员按照“双随机”程序确认抽查区域和抽查对象并制定抽查计划。现将我市2022年教育装备产品抽查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产品和学校名单如下:
(一)校服。沙县区金沙第二小学、沙县第一中学分校、永安巴溪湾小学分校、永安北门第一小学、永安一中附属学校、永安职业中专学校、明溪县城关中学、明溪县第二实验小学、清流县实验小学、清流县屏山小学、清流县实验中学、宁化三中、宁化一中、宁化县东风小学、宁化县安远中心校、建宁县城关中学、建宁县第三中学、建宁县实验小学、建宁县城关小学、泰宁县第四中学、泰宁县实验小学、将乐县水南中学、尤溪县实验小学、尤溪一中文公分校、大田县城南小学、大田县城关第二小学、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大田县
第四实验小学。
(二)护眼灯。永安市第六中学、永安市第三中学高中
部、永安市第四中学、宁化一中、宁化六中、建宁县城关中学、建宁县第三中学、建宁县实验小学、建宁县城关小学、泰宁一中、将乐县水南学校、将乐县实验小学、尤溪县坂面中学、尤溪七中、尤溪清溪中学、尤溪五中、尤溪一中、尤溪一中文公分校。
(三)饮水机滤芯。明溪县第二实验小学。
(四)学生簿籍。清流县实验小学、清流县屏山小学、清流县实验中学。
(五)塑胶球场。泰宁县第三中学。
(六)课桌椅。三元区沪明小学。
二、检测方式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三、检测内容
根据产品的国家标准,对抽查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进行检测。
(一)校服。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甲醛含量、平方米干燥重量。
(二)护眼灯。照度、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显色指数、色温、统一眩光值。
(三)饮水机滤芯。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限值、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
(四)学生簿籍。可迁移元素的限量(汞、铬、铅、砷)。
(五)塑胶球场。有害物质含量、有害物质释放量、气味、物理机械性能。
(六)课桌椅。安全性、甲醛释放量、塑料件中有害物质限量。
四、抽查结果
抽查产品(校服、护眼灯、饮水机滤芯、学生簿籍、塑胶球场、课桌椅)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均为合格产品。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