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1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2023/01/14 1.3w 阅读 442 点赞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1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三元区公安局大队 时间:2023-02-22 1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片区)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1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2月22日

序号

车辆类型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1

二轮摩托车

闽C52HF9

2

二轮摩托车

车架号YX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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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