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2023/04/23 1.7w 阅读 414 点赞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梅列交警大队 时间:2023-05-31 0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北片区)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5月31日

序号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车辆类型

1

车架号108289

二轮摩托车

2

三元临时15013

二轮摩托车

3

闽GHB638

二轮摩托车

4

车架号150115

二轮摩托车

5

闽GFZ789

二轮摩托车

6

车架号7ZG182

二轮摩托车

7

车架号021421

二轮摩托车

8

发动机号050629

二轮摩托车

9

三无(黑色125)

二轮摩托车

10

闽G0V362

二轮摩托车

11

车架号803280

二轮摩托车

12

车架号012465

二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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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