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网络升级的通知》(明政办〔2018〕7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在数字经济中基础性、关键性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三明市“十三五”数字三明专项规划》也对网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解决信息网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政策层面对信息网络建设及保护给予支持保障,出台了此《通知》。
二、《通知》出台目的
推进我市网络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深化发展。加快建设泛在先进的移动宽带网,完善移动网络覆盖,从而进一步深化我市“数字三明”建设,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促进网络升级,为我市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着构建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光线网络,从统筹规划、简化流程、开放资源共享、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宣传等方面进行明确。
(一)加强规划衔接,重点强调规划的引导作用,各类相关规划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通知要求要根据移动通信网络发展的进程,适时启动5G站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简化审批流程,各相关部门通过简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和审批手续,加快证照办理,减免相关费用,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站址和局房落实、管道和杆路铺设、建设施工管理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开放公共设施,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宽带网络建设促进信息通信业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6〕51号)精神,依法依规开放各类公共资源,让公共资源发挥更大效用,有力支撑新型通信网络建设。
(四)促进资源共享,鼓励社会站址资源拥有单位向铁塔公司全面开放资源,满足4G、5G移动通信网络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化发展,推进社会站址资源(社会塔)与基站站址资源(通信塔)的双向共享。在建设、改造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杆塔设施时,要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有“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型杆塔”。
(五)落实光纤到户,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严格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
(六)强化法律保障,按照《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对通信设施的保护力度,把通信设施的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七)加强普及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电磁福射知识,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开展通信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通信设施的保护意识,营造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