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12/28 3.4k 阅读 391 点赞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3号)。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同时结合《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8〕13号),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了我市《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六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

  第一部分,进一步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主要是围绕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等方面提出了有关要求。

  第二部分,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主要是围绕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进一步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主要是围绕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第四部分,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主要是围绕落实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地用电成本,清理各类拖欠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第五部分,持续拓展民间投资项目。主要是围绕强化项目滚动接续,鼓励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转型创新民营项目,支持补短板民营项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第六部分,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主要是围绕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发展氛围,完善沟通机制,建设政务诚信等方面提出了有关要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