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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2022/11/18 6.4k 阅读 419 点赞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一、背景意义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2年底前要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9月30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闽政办〔2022〕50号)(以下简称《福建清单》),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根据国家和省上的部署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从《福建清单》中认领由我市实施的事项,并多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并商相关法制部门同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三明清单》)。

  二、清单情况

  经梳理,《三明清单》确认三明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96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由市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含受理、初审)的行政许可事项342项;中央、省属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并做好动态调整,《三明清单》围绕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调整等做了规范。

  一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照《三明清单》,认真梳理认领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1月底前抓紧编制并公布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市、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知》要求,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是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才能确保清单权威性和生命力。《通知》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更新和调整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清单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联系人:李丰涛,0598-82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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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