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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传统村落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顶太村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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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SM00100-0800-2023-00232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3〕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传统村落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顶太村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方案的批复
明政函〔2023〕25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4-23 11:13

三元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复福建省传统村落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顶太村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方案的请示》(元政文〔2023〕2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传统村落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顶太村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规划》)。

二、同意《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为顶太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具体范围东至乡道Y001边缘;西至乡道、巷路边缘;南至光裕堂民居;北至农民公园及巷路边缘;总面积2.7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山涧溪水岸边、西至山体及公路处,北至2号民居及部分山体,南至环山公路,总面积34.40公顷。

三、《保护发展规划》是指导三元区中村乡顶太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发展规划》要求进行。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你区及中村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发展规划》。市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保护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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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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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