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件最新文件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 1.1w 阅读 138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4-00140 备注/文号: 明政办函〔2024〕27号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04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 明政办函〔2024〕27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4-10-04 09:41 文字版 全真版 全真版 文件下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22年8月22日,本办印发《三明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明政办规〔2022〕7号),试行期为2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通信设施建设规范管理,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三明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政策文件期限6年,有效期至2030年8月22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明政办函〔2024〕27号(关于延长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ofd 附件下载 明政办函〔2024〕27号(关于延长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ofd 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最新文件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