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汇华、黄沙村、荆西、吉口、薯沙溪堤段涉及施工总承包(EPC)
施工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公示期限:30日(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8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三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506659,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双园新村70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