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2024年9月我中心确立了一家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对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按照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9月,我中心与三明市橙博士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伤预防培训服务协议。三明市橙博士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在期限内完成了各项培训服务工作。
(一)此次培训共开展七期,共计430人参加培训。第一期机械制造重点企业计划培训74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74人(培训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月20日);第二期机械制造重点企业计划培训49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49人(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7日);第三期机械制造重点企业计划培训71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71人(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第四期煤矿重点企业计划培训48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48人,其中分管负责人16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6人、班组长16人(培训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0日);第五期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计划培训30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31人(培训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0日);第六期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计划培训75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71人,其中分管负责人2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1人、班组长18人,(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17日);第七期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计划培训83人,实际完成培训人员86人,其中分管负责人2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9人,班组长15人,(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4日)。
(二)七期培训学员的考核分数合格率100%,优秀率68.4%。
(三)学员对项目实施满意度高,4个指标(学员对场地、食宿、教师和培训课程)平均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本次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预算为58.05万元,实际中标价为46.85万元。
(一)第一期款项为合同约定金额的40%(18.74万元),于2024年11月15日支付。
(二)第二期款项为合同约定金额的30%(14.055万元),于2024年12月13日支付。
(三)2025年7月3日,经三明市工伤预防联席会成员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后,于2025年7月22日,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向三明市橙博士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尾款14.055万元。
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