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安家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3个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5-13 17: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安家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3个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5〕15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与落实。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